来源: 时间:2024-02-01 16:03:17

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
建设方案的通知

辽农产〔2023〕25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
  

  根据《关于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辽宁省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用活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的精髓要义和理念方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辽宁乡村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深化“三产融合”,支持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要素聚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丰富内涵、打造精品。践行“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理念,紧紧依托乡村优势农业、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等,积极开发特色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构建“有产业、有主题、有文化、有形象”的多品类乡村休闲目的地,推动辽宁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
  ——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互惠共享。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教育、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村庄的地理优势、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历史民俗文化、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实事求是,评估现状问题和主要潜力,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分类明确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提档升级。
  二、建设目标
  围绕开发农业多功能、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等方面持续发力,遴选100个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村庄(包括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农业农村部门评定的美丽休闲乡村以及精品线路所涵盖的村庄等),形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优势资源突出、经营主体集聚、服务设施完备、休闲内涵丰富、功能开发多元、联农带农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乡村振兴示范典型,进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进行列。
  ——基础完善,品质提升。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和文化等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村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达到AA级以上国家旅游景区标准。
  ——产业融合,品牌塑造。围绕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加快农文旅产业全链条升级,把乡村旅游产业做大、产品做精、特色做足、品牌做强。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互联网+民宿”,打造100家乡村精品旅游民宿;鼓励将农副产品、手工艺品转化为旅游商品,线上线下打造100家“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塑造“辽礼”“辽节”特色品牌,稳步培育100个精品活动(文创品牌)。
  ——规模扩大,贡献提高。到2025年,乡村旅游重点村接待人次年均增长10%左右。乡村旅游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渠道。重点村年旅游收入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擘画乡村休闲旅游蓝图。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制定全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重点村要有单独制定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或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有完整独立的乡村旅游内容。规划应符合当地实际,尊重村民发展意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乡村旅游发展定位明确合理,文化内涵丰富、主题特色突出、品牌形象鲜明。
  (二)提升环境品质,打造“三美”乡村。深入实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推进乡村“三美”建设,达到“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营造丰富的乡村景观与文化风貌,扩大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覆盖率,全村环境应绿尽绿。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加快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切实把农村垃圾治理到位。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到2025年,乡村环境管护实现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三)加强特色发展,丰富产业类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打造,推进“一村一品”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发展。发挥“庭院经济”助农增收效应,引导农家小吃、特色民宿、家庭农场、传统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开展休闲采摘、认养农业、农耕体验、科普教育、旅游观光等,充分挖掘特色旅游与传统文化资源,使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形成多元融合的乡村旅游业态。实施“后备箱”工程,鼓励村民将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就地就近销售,支持旅游重点村建设电商服务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在邻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到2025年,重点培育1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完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品质。提升乡村供水保障水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加强供电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供电保障能力。建立乡村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咨询、预订销售、投诉受理、医疗急救等功能,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提升村庄外部交通指引标识和内部标识系统。推进民宿的升级改造,提升游客旅居舒适度。鼓励村民建设一批乡村酒吧、主题餐饮、智慧书屋项目,带动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质升级。到2025年,重点村设施、服务等达到AA级以上国家旅游景区标准。
  (五)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坚持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提升专业化、现代化运营水平,引入成熟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模式,推进乡村旅游市场化、企业化管理。推广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村集体+公司+农户”运营组织模式,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建立多元主体投资机制,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村民等社会资金参与投建乡村旅游项目。鼓励村民利用自有房屋、院落或者其他场所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壮大乡村旅游带头人队伍,鼓励乡村旅游专家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实现互利共赢。到2025年,培育100个乡村旅游运营主体,盘活300幢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
  (六)强化培训指导,壮大乡村旅游市场主体。引育一批综合性文旅企业集团,大力支持民营文旅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乡村民宿、露营、餐饮、景区等组建跨业态、跨区域的文旅联盟。培育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乡村旅游带头人和从业人员。支持当地村民和回乡创业人员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鼓励乡村旅游企业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完善乡村旅游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把农民培训与发展产业、传承文化等结合起来,重点开展餐饮住宿服务、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乡土文化讲解、民族手工艺制作等特色实用技能培训。加强文旅市场主体和职业院校合作交流。到2025年,每年推出10家乡村旅游“双创”企业,每年培训各类人员1000人次。
  (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智慧化水平。打造感知体验、智慧应用、要素集聚、融合创新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圈。支持旅游景区创新游览模式,应用VR、AR等技术,实现资源汇“云端”,推动云游、云娱乐、云直播、云看展等新业态探索实践,提升旅游体验。加大乡村旅游品牌线上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知名线上旅行商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培育“网红”打卡地,发展流量经济。推进乡村旅游智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导游、导航、导厕、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服务。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流通渠道。
  (八)强化宣传推介,培育旅游品牌。深入村庄开展宣传活动,联合相关媒体合办栏目、开设网络频道。加强旅游线路宣传推介,绘制辽宁乡村旅游地图,宣传春夏秋冬不同季节的风景和体验。擦亮辽宁乡村旅游品牌,不断丰富文化内涵。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强力打造大连赏槐会、鞍山千山梨花节、抚顺满族风情节、本溪枫叶节、丹东河口桃花节、营口冰雪温泉节、盘锦芦花节等精品活动。到2025年,培育100个精品活动。
  (九)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规范发展。夯实省内市场空间,激活国内客源市场,加大重点客源地营销。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夯实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责任,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倡导“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个个都是旅游名片”的服务理念,维护良好的乡风民风,引导乡村旅游市场主体规范运行。加强乡村旅游场所及周边社会治安问题综合整治。畅通线上线下旅游投诉渠道,做到“接诉即办”,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纠纷调解机制。推动乡村旅游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市要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各县(市、区)、乡(镇)要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任务完成进度、要素保障、支持服务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省直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定期调度通报。建立重点村动态管理机制。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在现有渠道基础上积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由省、市、县三级政府统筹,依项目、按事权整合各类乡村振兴资金,集中力量投放重点项目。鼓励发展政府性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乡村旅游产业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和银行机构支持乡村旅游领域,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乡村旅游项目的保险业务。
  (三)完善土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安排重点村内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完善盘活利用实施路径,鼓励挖潜盘活、依法流转、复合利用,简化审批流程。综合运用点状供地、拆旧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措施,审慎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附件:1.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内容(试行)
     2.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名录
  

附件1
  

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标准(试行)
  

要素类别 建设要求 备注
坚持规划引领,擘画乡村地区蓝图 ■有科学实用的建设规划
包括村庄基础分析,顶层任务深化落实、建设目标确定、产业升级策划、空间统筹布局、储备项目谋划、相关规划衔接、投资建设方案等主要内容。
提升环境品质,打造“三美”乡村 ■有层次丰富的乡村景观
1.村庄绿化: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广场均有绿化,全村环境应绿尽绿;
2.精品庭院:居民自有住宅庭院洁化、绿化、美化,打造一批精品庭院;
3.公共空间:开敞空间美化、景观化,建设景观小品供游客观赏。

■有环保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体系
1.生活与建筑垃圾: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与处置;
2.农业废弃物:建立有效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3.排水设施:排水边沟建设齐全,边沟内没有垃圾与淤泥;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生态田园景观塑造
美丽田园:结合地方农业特色,形成农田园林景观。如稻田画卷、百亩梨园、油菜花海等。
特色农业产业型
乡村特色文化风貌建设
1.特色村庄入口:村庄入口有特色文化景观或牌匾;
2.特色风貌街道:有一条或多条特色风貌街道,结合当地特色文化美化围墙或大门。
民俗文化旅游型、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型
加强特色发展,丰富产业类型 ■有多元融合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
1.庭院经济:发挥“庭院经济”助农增收效应,引导农家小吃、特色民宿、家庭农场、传统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集聚;
2.“后备箱”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民将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就地就近销售,重点培育1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3.商店或摊点:有正规的旅游购物商店或摊点,在邻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发展教育农园、研学基地、乡村露营游、乡土文化体验游等新模式;
4.文化展示特色场所或活动:有文化礼堂、村史馆等乡村文化展示场所,有乡村文化节庆或赛事活动,能提供农耕劳作、土特产品和特色小吃制作等反映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生活的农事体验活动。

农业高质量多样化发展
1.一村一品:形成“一村一品”特色优势,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发展较好,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打造;
2.强化农业科技,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各村有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有特色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
3.农事体验旅游点:包括种植业(粮油、林果、蔬菜、花卉等)、养殖业(畜禽、观赏动物等)、渔业(水上养殖、捕鱼等)、农事劳作(插秧、收获、编织等)等多样化的体验类型。
特色农业产业型
文化遗产资源有效保护
1.遗产保护: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文化遗产得到科学、妥善的保护;
2.文化利用:打造独具一格的民族风俗、建筑风格、历史文化资源、非遗资源或特色农事活动等。
民俗文化旅游型
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利用
1.有序开发: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等独特资源,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景点;
2.服务配套:依托周边知名景区具备优美的自然景观或厚重的历史文化等,具有向外辐射发展的客观需求和发展条件,建设服务配套产业;
3.旅游产品:旅游产品体系成熟,品质较高,类型多样,具有独特风格的观光度假、农事体验、民俗文化、休闲游憩、乡村民宿、特色美食、节庆活动等。推出一批体现辽宁文化特色、具有民俗特点的乡村旅游商品;
4.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
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型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 ■有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
1.有状况良好的公路通达村庄;有客运或旅游专线通达旅游点;
2.有符合乡村肌理的乡村慢行系统,配备乡村特色的交通工具,实现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场所路灯照明全覆盖;
3.有科学、合理、美观的道路交通标识,符合GB/T10001.2相关要求;
4.有科学合理的停车场,满足团队大巴车和游客自驾游停车需求。有条件的可建设规范的固定停车场所,场地体现生态性。

■有可靠完备的公用设施配套
1.有完善的给水设施,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和景观娱乐用水的水质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2.有稳定的供电设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和旅游发展需求,保证供电不间断。

■有高品质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
1.一处游客接待中心:能提供游客咨询服务,提供宣传册,提供休息设施。同时配备医疗点及医务人员,向游客公布医疗急救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效。可利用已有相关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一处旅游厕所:有卫生达标的旅游厕所,能方便游客找到,厕位能满足游客总体需求,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设计合理(不低于2∶3);
3.一套标识系统:村庄内设置导览图、指引标识、景物介绍牌、安全环保提示牌等。导览图要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
4.一定的餐饮设施:餐厅设施良好,整洁卫生,餐饮具有乡村、地域特色,厨房布局流程合理,功能分区适当,使用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油烟排放标准;
5.一定的住宿条件:推进民宿的升级改造,一村一家精品民宿,打造100家精品旅游民宿。

有一系列娱乐及购物设施
娱乐设施安全环保,能够满足歌舞、棋牌、体育运动等需求;购物设施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干净整洁,以售卖当地土特产品为主,无假冒伪劣商品。
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型
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1.有专业的管理组织,如协会、合作社、旅游公司等;有旅游市场管理队伍,市场规范有序,培育1个乡村运营主体,盘活2—4幢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
2.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质量、卫生、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制度。
■有良好的运营投资体系
1.有成熟的运营模式,如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村集体+公司+农户”等;
2.有完善的旅游营销体系,积极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对外宣传促销活动,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做过促销广告;有专门网页或与门户网站有链接,能够提供网上订购服务;有体现特色的乡村旅游logo、宣传口号和形象定位;
3.有有效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如政府主导模式、村集体自主投资模式、社会资本投入模式、合作模式等,经营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得到90%以上村民认可。
强化培训指导,壮大乡村旅游市场主体 ■有人才队伍成长扶持举措
1.有灵活的人才引进方式,采取岗位聘任、项目聘任、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旅游规划、创意策划、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农业研发急需紧缺人才;
2.有一批本土或外来创业人员。吸引本地青年才俊返乡创业,外地人才投资兴业;
3.有定期举办农业生产知识、服务技能、旅游经营等讲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60%以上,每年各类人员培训1000人次;旅游服务从业人员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

说明:
  1.科学分类,精准施策。突出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和可操作性,着眼于农业优势、旅游区位、生态特征、人文特色等,分为特色农业产业型、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型、民俗文化旅游型和综合发展型四类,根据村庄类型明确建设标准和任务。实事求是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类支持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作。
  特色农业产业型村庄是具备某种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规模化的设施农业资源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村庄;民俗文化旅游型村庄是具有历史文化、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民俗、建筑风格、非遗技艺等资源的村庄;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型村庄是旅游区位优势明显,拥有或依托知名景区,能够在区域旅游市场中获得发展契机的村庄;综合发展型包含以上多种资源或业态基础。备注中注明内容为针对特定类型村庄的建设要求,“√”为针对所有类型村庄的基础性建设要求。
  2.聚焦“十有”,多措并举。以“十有”为重要抓手,支持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针对不同类型,鼓励积极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力,多措并举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出差异化建设内容。
  ■为“十有”建设内容;“十有”内涵为有科学实用的建设规划、有层次丰富的乡村景观、有环保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体系、有多元融合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有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有可靠完备的公用设施配套、有高品质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良好的运营投资体系、有人才队伍成长扶持举措。
  

附件2
  

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名录
  

序号 区(县) 镇(乡)
1 沈阳市 沈北新区 兴隆台街道 石佛一村
2 沈阳市 沈北新区 黄家街道 大丁村
3 沈阳市 沈北新区 兴隆台街道 单家村
4 沈阳市 沈北新区 兴隆台街道 大孤柳村
5 沈阳市 法库县 大孤家子镇 半拉山子村
6 沈阳市 法库县 十间房镇 尚屯村
7 沈阳市 法库县 秀水河子镇 秀水河子村
8 沈阳市 新民市 前当堡镇 蒲河新村
9 沈阳市 辽中区 刘二堡镇 皮家堡村
10 沈阳市 苏家屯区 白清姚千街道 马耳山村
11 沈阳市 浑南区 李相街道 王士兰村
12 沈阳市 于洪区 平罗镇 前辛台村
13 大连市 旅顺口区 双岛湾街道 张家村
14 大连市 旅顺口区 水师营街道 小南村
15 大连市 庄河市 仙人洞镇 马道口村
16 大连市 庄河市 步云山乡 温泉村
17 大连市 金普新区 向应街道 土门子村
18 大连市 金普新区 石河街道 石河村
19 大连市 庄河市 步云山乡 步云山村
20 大连市 庄河市 步云山乡 谦泰村
21 大连市 庄河市 王家镇 东滩村
22 大连市 长海县 大长山岛 杨家村
23 鞍山市 铁东区 大孤山街道 上石桥村
24 鞍山市 铁东区 温泉街道 庙尔台村
25 鞍山市 铁东区 温泉街道 韩家峪村
26 鞍山市 千山区 东鞍山镇 对桩石村
27 鞍山市 海城市 东四方台街道办事处 西荒村
28 鞍山市 岫岩满族自治县 阜昌区 小虎岭村
29 抚顺市 新宾满族自治县 永陵镇 赫图阿拉村
30 抚顺市 清原满族自治县 大苏河乡 南天门村
31 抚顺市 抚顺县 后安镇 佟庄子村
32 抚顺市 东洲区 碾盘乡 白家店村
33 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 小市镇 同江峪村
34 本溪市 南芬区 思山岭街道办事处 解放村
35 本溪市 明山区 卧龙街道办事处 韩家村
36 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 草河掌镇 胡堡村
37 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 小市镇 谢家崴子村
38 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 东营坊乡 南营坊村
39 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 碱厂镇 王崴村
40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雅河朝鲜族乡 南边石哈达村
41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向阳乡 和平村
42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雅河朝鲜族乡 湾湾川村
43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普乐堡镇 老漫子村
44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普乐堡镇 大青沟村
45 本溪市 桓仁满族自治县 沙尖子镇 沙尖子村
46 丹东市 凤城市 凤山区 大梨树村
47 丹东市 凤城市 东汤镇 东汤村
48 丹东市 东港市 北井子镇 獐岛村
49 丹东市 东港市 孤山镇 大鹿岛村
50 丹东市 东港市 椅圈镇 枣山村
51 丹东市 东港市 十字街镇 盛山村
52 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青山沟镇 青山沟村
53 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长甸镇 河口村
54 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硼海镇 三道湾村
55 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青山沟镇 飞瀑涧村
56 丹东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 青山沟镇 青山湖村
57 锦州市 凌海市 凌海市翠岩镇 牤牛屯村
58 锦州市 凌海市 温滴楼镇 边墙子村
59 锦州市 义县 瓦子峪镇 大铁厂村
60 锦州市 北镇市 常兴店镇 观军场村(上观)
61 锦州市 黑山县 段家乡 蛇山子村
62 营口市 盖州市 小石棚乡 周屯村
63 营口市 盖州市 双台镇政府 思拉堡村
64 营口市 鲅鱼圈区 芦屯镇 小望海村
65 营口市 鲅鱼圈区 熊岳镇 温泉村
66 营口市 盖州市 双台子镇 黄旗堡村
67 营口市 盖州市 双台子镇 松树沟村
68 营口市 盖州市 万福镇 贵子沟村
69 阜新市 细河区 四合镇 黄家沟村
70 阜新市 阜蒙县 东梁镇 吐呼噜村
71 阜新市 阜蒙县 佛寺镇 佛寺村
72 阜新市 彰武县 大德镇 大德村
73 辽阳市 弓长岭区 汤河镇 柳河汤村
74 辽阳市 弓长岭区 汤河镇 瓦子沟村
75 辽阳市 弓长岭区 汤河镇 红穆村
76 辽阳市 辽阳县 寒岭镇 唐家堡子村
77 辽阳市 辽阳县 刘二堡镇 前杜村
78 盘锦市 大洼区 二界沟街道 荣兴村
79 盘锦市 大洼区 唐家镇 北窑村
80 盘锦市 大洼区 田家街道 大堡子村
81 盘锦市 大洼区 平安镇 平安村
82 盘锦市 大洼区 新立镇 唐家村
83 盘锦市 盘山县 太平街道 新村村
84 铁岭市 银州区 龙山乡 七里屯村
85 铁岭市 开原市 松山镇 康屯村
86 铁岭市 铁岭县 凡河镇 五角湖村
87 铁岭市 清河区 聂家满族乡 广东山村
88 朝阳市 龙城区 大平房镇 大板村
89 朝阳市 北票市 常河营乡 新立屯组
90 朝阳市 建平县 万寿街道 小平房村
91 朝阳市 凌源市 四官营子镇 小窝铺村
92 朝阳市 朝阳县 贾家店农场 四分场
93 朝阳市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尤杖子乡 后钢沟村
94 朝阳市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水泉镇 南亮子村
95 朝阳市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平房子镇 小营村
96 葫芦岛市 建昌县 杨树湾子乡 玉带湾村
97 葫芦岛市 建昌县 大屯镇 唐王谷村
98 葫芦岛市 兴城市 三道沟满族乡 头道沟村
99 葫芦岛市 绥中县 李家堡乡 新堡子村
100 葫芦岛市 绥中县 永安堡乡 西沟村
说明:重点围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资源较为丰富、业态发展较好的村庄进行建设,基于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和农业农村部门评定的美丽休闲乡村等村庄遴选出首批建设名录。

 

【附件】